发布时间:2023-06-25
市场上很多前处理剂含有或会产生对人体和生态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不少国家和组织对各种前处理剂的生态学和毒理学进行了研究,并颁布了有关禁用和限用纺织品前处理剂的法规和规定。
纺织品前处理中,在制造和选择前处理剂时必须满足相关的生态要求,否则即使应用的助剂品质再高,产品的安全性和生态性仍然不合格。
环保型前处理剂的生态要求
作为一类重要的纺织助剂,前处理剂的生态要求与其它纺织助剂相同,大致有以下八条:
(1)高生物降解性
前处理剂的生物降解性是指其在一定条件下被微生物氧化和分解生成二氧化碳、水和无机物等无害物质的性质。一般,要求环保型前处理剂的平均生物降解度在90%以上,初始生物降解度在80%以上。
(2)低毒性
前处理剂的毒性包括急性毒性、反复接触毒性、致癌性、刺 激性、过敏性、诱变性、鱼毒性和水生细菌与藻类毒性等。对急性毒性、鱼毒性和水生细菌与藻类毒性,分别用LD50(单位为 g/kg)、LC50(单位为mg/L)和ECO50(单位为mg/L)表示,其值大于100(单位)示安全,大于1(单位)示可用,而小于1(单位) 示强毒性。急性毒性、反复接触毒性、致癌性、刺激性、过敏性和诱变性等,通常采用Ames试验(有酶活性和无酶活性的沙门氏菌微粒体试验)等检测。
(3)低甲醛或无甲醛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要保证前处理剂游离和水解 产生的甲醛量不超过30 mg/kg,而对其它纺织品,甲醛含量不能超过300 mg/kg。
(4)不能含有环境激素
环境激素是一种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极其有害的化学物质,又称内分泌扰乱物质。目前,国际市场上禁止的环境激素有70种,其中,烷基酚、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氯化苯酚、多氯二噁英等多种激素都与前处理剂有关。
(5)可萃取重金属的含量不能超过允许限量
重金属对人体和水生生物体的毒害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欧盟规定,前处理剂中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下列值(不包括作为前处理剂分子结构组成部分的重金属量,单位为mg/kg):Ag 100、AS 50、Ba 100、Cd 20、Co 500、Cr 100、Cu 250、Fe 2 500、Hg 4、Mn 1 000、Ni 200、Pb 100、Se 20、Sb 50、Sn 250、Zn 1 500。
(6)24种致癌芳香胺或在特定(即还原)条件下裂解产生的24种致癌芳香胺,其含量不能超过允许限量30 mg/kg(Eco- Tex Standard 100中要求不超过20 mg/kg)。
(7)不能含有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包括含卤载体、氯化烃溶剂、含氯漂白剂、防腐剂、含卤杀虫剂和含卤杀菌剂等。
(8)不能含有其它有害化学物质,如磷酸盐、聚磷酸盐、乙二胺四乙酸、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被禁用的农药等。
在这八条判别原则中,后七条是对前处理剂的安全性要求,因此,归纳起来,环保型前处理剂的判别原则只有两条,即高生物降解性和高安全性,这也是现在乃至今后对所有纺织助剂的生态要求。